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 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