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 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 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 ,筑亭障以 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 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 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 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