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 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 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 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 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 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 治党与颇及 江都王建。 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 与其姊弟奸。事 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 ,地入于 汉,为广陵郡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