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