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 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 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 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 以禁奸邪,信赏罚 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 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 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 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 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 主虽困辱,悉 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 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 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