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 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