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 罪之父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 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 ,所从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 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 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 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