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 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 吏民益轻犯法,盗 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 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 攻城邑,取库兵 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 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 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 胜数也。於是天 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 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 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 斩首大部或至万馀 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 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 起不发觉,发 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 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 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 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