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 ,以为大 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