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