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