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 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 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 其前夫子无 咎与其弟偃相 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 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 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 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 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 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 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 自杀。崔杼毋归, 亦自杀。庆封 为相国,专权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