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