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