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