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