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