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 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 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 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 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 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