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 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 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 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 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 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