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