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 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