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 上变告子,事 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 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 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 ?”吏曰:“ 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