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 民之不信,已乃立 三丈之木於国都市 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 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 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 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