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 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 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 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 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子 卬,安秦社 稷,利百姓 ,卒为秦 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 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 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 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 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 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 弗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 之至也, 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 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 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 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