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