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