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