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 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 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 无贰虑,尽公 而不顾私;设 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 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 欺旧友,夺 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 不得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不取苟 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 强国,不辞 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 恨。何为不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