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 信,已乃 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 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 予十金。民 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 不欺。卒下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