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 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 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 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 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 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 不能导,又以不正 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 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 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