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 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