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