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