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 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 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 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 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