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 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 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子不 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 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 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 :“杀臣成子 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 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成 ,犯肉腥 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 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