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 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 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 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 治,逮淮 南太子,王、王后 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 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 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 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 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 尉宏即讯验王。 王闻汉使来, 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 曰:“淮南王安拥 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 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 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 淮南界,宣言赦 王。王初闻汉公 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 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 发。其後 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 甚。诸使 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 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