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 饰所说之所敬,而灭其 所丑。彼 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 穷之;自 勇其断,则毋以 其敌怒之;自多其 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 与同计,誉 异人与同行 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 同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大忠 无所拂悟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 焉。此所以亲近 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泽既 渥,深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 其功,直指是非 以饰其身,以此相持,此说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