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