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 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 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 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 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