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