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 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 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