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