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