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