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 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产坐之 ,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 。”有司皆 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 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 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 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 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 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