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