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 太子。太子 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 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 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 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 当是时, 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 逮不遣,劾不敬。 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 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 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 王令人衣卫士 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 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 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 度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 卿治者曰:“淮南 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 雷被等,废格明诏, 当弃市。 ”诏弗许 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 县,诏削二县。使 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 以削地。中尉入淮 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 其捕之,乃与太 子谋刺之如前计 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 故不发。其後自伤 曰:“吾行仁义 见削,甚耻之 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 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 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