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