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