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